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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华:加盟失败,不要让特许模式背“黑锅”(一) 20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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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已发表在2007年9月21日的《中国商报》第五版,转载请务必注明



加盟失败,不要让特许模式背“黑锅”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李维华



近日看到一篇文章《育婴专卖不适合加盟》,说的是某人开设育婴零售店并开展特许经营体系建设,但最后导致失败的故事,作者由此得出结论:育婴专卖不适合加盟。

其实,类似的文章或观点我看到过很多,在很多行业里都出现过类似的论调,比如餐饮(尤其是中式餐饮)、书店、药店、网吧、服装等等,即因为某一家或某几家企业实施特许经营失败了,作者就因此得出类似的结论,认为该行业不适合特许经营。

但对于这些观点,我却不敢苟同,其得出的某行业“不适合加盟”的结论,在我看来,更是错误的。下面仅以该文章所举的“育婴专卖”这个行业为例,举出其错在何处并分析错之原因,用以纠正目前流行于许多行业的特许经营市场上的一些某某行业“不适合加盟”的不当言论。

需要你记住的是,这样的错误和原因分析并不只适用于“育婴专卖”这个行业,也适用于别的行业。

该文作者在文中说“总结失败的教训,**认为,除了对于育婴市场缺乏足够的了解外,最重要的教训就是育婴领域根本不适合采用特许加盟的方式。谈到这些,**显得很客观,丝毫没有为自己投资失败进行辩解的意思。”(本文后面将以“这位同志”来代表这位投资育婴领域特许经营并最后失败的企业人士)

其实对于这位同志失败的原因,作者只说对了一个重要的方面,即他“对于育婴市场缺乏足够的了解”,但另一个重要的失败的根本性原因却是这位同志对于特许经营这种模式的不了解,笔者认为这才是他失败的最直接和最根本原因。对于其他一些文章所断言的某某行业不适合加盟的原因,大抵与此类似,即不仅仅是由于失败者对于行业的不熟悉,也是由于失败者们对于特许经营模式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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